吃了饭,她窝在椅子上看他的小电视 , 古董级别的电视 , 应该是九十年代那种淘汰的老电视 , 看着,再感受着他在身边走来走去收拾碗筷的身影 , 那感觉却是该死的好,“不帅,你不问我是谁?不怕我偷了你家的东西再溜走吗?”
“你偷呀 , 随便你拿。”他笑,人已经在洗碗了,哗哗的流水声配着他的帅 , 却又该死的和谐 , 恍惚的歪头看向小厨房,仿佛她住在这里已经很久很久了似的。
“不帅……”忍不住的又想唤他。
“再叫我亲你。”
“哈哈,那我咬你。”
“小美,你知道不知道打是亲骂是爱呀?我一点都不介意你多咬我两口。”
“喂,你……”她脸红了,讷讷无语,急忙转头看电视,再也不理他了。
洗好了碗,男人搬过了椅子坐在她身边 , “小美,要不要出去转转晒晒太阳?”
她摇摇头,“不了 , 等我好些了能自己走了再去。”
“那也好 , 想吃什么告诉我 , 我去买给你吃。”
“你去忙你的吧,别管我 , 再管我不好意思住下去了。”她想,等她真的能走了 , 也好些了,是务必要离开这里的,这样让他侍候她 , 端得是不好意思极了。
“住吧 , 我这里太冷清了,多个人才热闹。”削了一个苹果给她,削得那是一个好,皮薄薄的,从头到尾都没断,递给她咬上一大口,真甜。
“不帅,谢谢你。”记忆里从来也没人对她这么好过。
“谢什么,是我自己自愿要养你照顾你的 , 别客气,我只是在履行我的承诺罢了 , 跟你无关。”
鼻子酸酸的 , 她轻轻的闭上眼睛不敢看他了 , “不帅,我睡会儿。”
“睡吧 , 我出去一下,中午一准赶回来给你煮午饭。”
走了 , 真走了,复又睁开眼睛,房间里干干净净 , 一点都不象是个单身男人住的地方。
明晓殊觉得自己捡到宝了 , 可是,再是宝贝也不是她的菜,她现在,谁也不配了。
顶着小三的名头,多坏的女人呀,她是真的不能带坏了看起来绝对清纯的不帅,等好些了,一准要离开。
七天七夜,都是一样的日子 , 饭他煮,碗他洗 , 只是晚上要同床 , 但是 , 每个人都乖乖的穿着睡衣,他这里连沙发都没有 , 他说他认床,离了床不能睡觉 , 而她伤着,于是,就只好将就着两人挤一张床了 , 好在 , 他很绅士,每晚都是规规矩矩的占着一小条的位置,大半的都让给了她。
可是,每天早上醒来,都是她一只脚搁在他腿上,然后,脸红的逃跑。
“不帅,今晚上我想喝酒。”伤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了,他正在拆着她伤口上的纱布 , 轻轻的,慢慢的 , 比医生还医生 , 真的要解脱了 , 她开心的只想喝酒庆祝一下。
“不许。”却不想,他严肃的回敬了一个不许。
“不帅 , 我都好了是不是?我可以喝酒了,哦耶 , 我只喝一杯就好。”
“行,那就一杯。”
他的手轻轻拆下最后一圈纱布,然后放下她的衣摆 , 除了第一次以外 , 每一次都没有再碰到过她的胸了,有时候她想,他是同志吧,所以,即使是看了她的身体跟她睡一张床都不会跟她擦出火花似的。
胸上的累赘解决了,她如撒欢的兔子,他煮饭,她也跟着去忙活,开心的不得了。
可当酒菜摆在桌子上 , 当他拿起酒杯放在她面前的时候,她傻了。
小小的一盅 , 比指甲油的小瓶子还小 , “不帅 , 就给我喝这点?”她是想喝好多好多,不醉不休。